历史逸闻 / 九狗讲堂
宋元君赏艺:同样登门献技,为什么一个得赏一个被关?
前一个人带着金帛走了,后一个人带着期待来了。技艺还没换来同样的欢喜,君主已经把期待当成了冒犯。
一个人在高枝上,七把剑在手里
宋国有一位艺人,以技求见宋元君。元君召他来表演,见他把两根长达身高两倍的枝系在腿上,能够并行疾走,还把七把剑轮流抛接,其中五把常在空中。原文用很少的字,把这份平衡与节奏写得令人眼花。脚下要稳,手里要接,剑却不断离开手,观看的人只要想到其中一个环节错开,便会感觉这场技艺有多难。
宋元君大为惊异,立刻赏赐金帛。艺人得到的是真正的回报,并非只有一声好。故事没有说他受了多少年训练,也没有交代钱帛具体数目;使后来事情发生的,是这次奖赏已经足够被别人听见。一个靠手艺登门的人走通了路,另一个有手艺的人自然会想,自己是否也能把本事带到同一位君主面前,换得一次赏识。
后来的艺人,以为路还开着
又有一位善于燕戏的艺人,听闻此事,前去求见元君。原文没有细写他的招式,不能断言两人表演完全一样;相同的,是都以技求用,后来者又明确知道前一位得过赏。他带着这个先例上门,不是一个毫无根据的念头。可先例里还藏着一个难以知道的条件:元君当时为什么高兴,又怎样理解这份高兴。
元君这次却大怒。他解释,先前有人献奇技,技其实没有用,只是碰巧赶上自己心中欢喜,所以才给金帛。如今这个人必然听说了旧事,又希望得到赏赐。这段话将前一次的奖赏重新说明成一时的情绪,也将后来者的希望重新说明成一种不应有的索求。同一条消息,在艺人那里是机会,在元君那里却成了别人想按着他的旧做法再取一次好处。
金帛与拘禁,中间没有清楚的尺度
元君把后来者拘禁,拟要杀他,过了一个月才放走。故事的冷意在这里:对艺人而言,求一次赏识未必能成功,却不该直接变成性命之危;对拥有权势的元君而言,自己曾给过赏,竟也不能成为别人判断下一次是否可以献技的依据。前一次的欢心并未建立一条可理解的规则,只留下了一段很容易使人误会的结果。
不要为了替元君找理由,擅自说第二个艺人不学无术、表演很差,或态度傲慢。原文没有这样写,也没有写他逼迫元君付款。后来者的危险,不必靠他有过错才能解释:掌握赏罚的人认定你的期待冒犯了自己,就可能把你推入困境。故事展现这种权势的任性,解释它怎样发生,并不意味着它因而合理。
一个月后的释放,也没有把先前的风险取消。后来者没有得到前人的金帛,却先付出了被关的时间,还经历拟戮的威胁。我们可以说他最终被放走,不能因此把整个过程描成一次轻松的碰壁。前一个艺人的成功越耀眼,后一个艺人的落差越难以预想;两者放在一起,使照着成功先例行动这件事,多出一份不得不看见的代价。
先例可以参考,不能替约定作保证
这段不是在劝有本事的人都不要出门,也不是说手艺本来没有价值。元君声称技无用,表达的是他如何为自己的赏赐作解释,不能把它自动当成故事对技艺的最终判断。第一场表演被写得如此具体,恰使读者看见艺人确实付出了能力。难处在于,能力走进什么关系里,是否有稳定的评判与回报,可能是另一件事。
若从这场突变留下一个判断,应当是别把别人得到过的赏赐,直接当成自己已经拥有的承诺。先问条件有没有说明,谁可以改变条件,改变后自己要承担什么。好的合作能够把尺度说清,而不是要求求用者时时猜测掌权者的心情。本文据《列子·说符》两位艺人一节叙述与解读,保留前人得赏、后人被拘一个月的差别;第二位的具体绝技未增造,也不把威胁处罚包装成合理的管理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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